第六十章 普及法律怼工商-《死不让妖封神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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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‘阿沅’,礼物准备得怎么样?”原东问。
“原子哥哥,依靠群众原则的体现,即司法应当尊重民意,允许公民参与并表达意愿。这是什么意思呢?”‘阿沅’缠着原东问。
“额。”居然‘阿沅’都能说法了,原东惊讶了一下。
“就是说法律尊重百姓的意思。”原东解释一句。
然后问‘阿沅’,现在的礼物准备得怎么样。
“原子哥哥已经准备好了呢。”‘阿沅’回答。
“原子哥哥啊,有人请求在献城开店,跟我说,问你要怎么处理的。”‘阿沅’突然跟原东说。
“哦?”原东听了再次惊讶一番,竟然有人打算在自己的领地开店了?
自己领地已经发展成这样了?
这是繁荣的象征。
“要开什么店?”原东好奇地问。
“好像说开杂货店。”‘阿沅’对原东说。
“那简单,直接给他颁发一个个体营业执照就行了。”原东不在意地说。
“个体营业执照是什么呢?”‘阿沅’见原东说,不懂地问。
“就是……,哦,对了,还没有个体营业执照,让工商局……。”原东话没说完就反应过来了。
想到工商局,好像工商局也没有建立,有点懵了。
“你让他等几天,让他告诉朕要开店的名字,售卖是什么,还有他叫什么名字,还有开店的地址也给朕。”原东说。
看来没有营业执照,原东只好自己造一个个体户营业执照了。
两天,原东就拿着一张营业执照出来,头版是印上原国的原徽。
接着是店名,名字,编号等等,并且原东还规定了运行时间和印章。
当然,印章肯定不是原东的主印章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,而是献城工商局的印章。
看着用签字笔写的营业执照,虽然不怎么正规,但是原东还是肯承认是原国的营业执照,并且备注在案的。
“原子哥哥,这就是你说的营业执照?”‘阿沅’见原东拿出来一张正正当当的纸,好奇地拿来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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