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2章 回老家-《我老爸穿越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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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比较起来,她自认自己是过的够苦的了,苦的都只能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。

    没想。

    赵凛冬的童年比她更苦,只为一日三餐拼搏,能填饱肚子,就算是好的了。

    “如果,我买不起别墅,甚至买不起商品房,你愿意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和我住在这里吗?”赵凛冬问道。

    李千寻想了想。

    如果是让现在的自己回答这个问题,只是和他在一起,住哪里都行,哪怕饮水饱都行。

    可之前那种状况,你还是一边凉快去吧,安心找一个村姑,过好你这一辈子就行了。

    “鬼才愿意。”李千寻回道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这么现实。”赵凛冬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就是这么现实,在这里住一个星期,那叫享受生活,住一个月,那是锻炼自己,住一辈子,不可能。”李千寻说道。

    是啊。

    从简到奢容易,由奢入简难啊!

    可是,就是有一个女人,放下一生的荣华富贵,放下所有的骄傲,不顾一切的跟着一个男人住在了这里。

    还为他生下一子。

    要是母亲还活着,一家子都在一块,该多幸福啊。

    赵凛冬摇了摇头,不想这些事了,把车停在了路边。

    刚从车上下来,就听到胡大姐家方向传来吵架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老王,别给脸不要脸啊,最后给你一次机会,你让还是不让?”

    “老王,算了吧,你现在病也好了,上次还得到了一笔拆迁款,还留着这房子干嘛。”

    “你自己不好过,总别连累我们啊,赶紧拆了,晦气。”

    被称呼为老王的就是胡大姐的老公。

    依旧是一副骨瘦如柴的样子,好像随时可能会散架。

    他站在房子前,拦着这些人。

    “这可是我家祖宅,怎么能给你们,今天,你们就是打死我也不让。”老王说道。

    “嘿,你还真以为我们不敢动手是吧,要真打死了你,也就连着房子一起埋了,别指望我们赔一分钱。”

    为首的一人,挺着一个大圆肚子,光头能发亮,脖子上戴着一根金项链,腋下夹着一个公文包。

    浑身释放着一股土豪气息,和村民在一起,有些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他肥胖的手指,一指老王,“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,你让不让?”

    “不让,打死我也不让!”老王坚定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给我拆!”土豪大手一挥,也不和他磨皮了。

    立即有两个男人,手里提着大锤出来。

    在掌心吐了口唾沫,两掌一搓,抡起大锤就挥了过去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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