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章 法庭辩论(二)-《都市生活之我们的青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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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不错,当时我也看见了。”张扬说。

    “宋丽丽,我想请问你们当时躲在什么位置避雨?”刘龙问。

    “靠近马路边上的一堆木料后面。”宋丽丽说。

    “距离我方当事人蔡虎大约有多远?”刘龙问。

    “十米左右。”宋丽丽说。

    “请问当时光线怎么样?”刘龙又问。

    “在他们四人的头顶上悬着一盏吊灯,光线发黄,略微显得有点昏暗。”宋丽丽。

    “法官大人,我们可以还原一下当时的情形,就算宋丽丽所说的都是真的,那么,他们与我的当事人相隔十米远,就算黄毛拿出一只黑色的箱子,里面装有白色的颗粒物,你又如何能证明那些白色的颗粒物就是毒品,而不是面粉,或者别的物品呢?”刘龙说,“因此,这只是他们的判断和猜测,并非事实。”

    “被告方辩护人说得不无道理。”王敏说。

    “法官大人,刚才两名目击证人已经说得很清楚,他们亲眼所见,蔡虎杀了我方当事人的儿子梁辉,既然两名目击证人能够证明蔡虎行凶杀人的事实存在,那么,蔡虎的故意杀人罪就已经成立。”许光说。

    “对方辩护人,我想,我们都听说过一句话,叫做耳听为虚,眼见为实,兼听则明,偏听则暗,我们不能听他们二位的片面之词,我们也不排除他人别有用心。”刘龙说。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?你说谁别有用心?你今天必须给我说清楚!”宋丽丽一听就火了,站起身来,用手指着刘龙说道,“我看你就是在胡说八道,你总是把黑的说成白的,死的说成活的。”

    “肃静!”王敏又把锤子往桌子上一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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